各系:
为做好我院2017-2018学年学生缴费收费工作,现就缴费收费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方法
学院委托中国建设银行汕尾市分行营业部统一批量代扣2017-2018学年学生学杂费
二、收费对象:三年制153、163级学生
五年制135、145、155、165级学生
三、批扣时间:2017年8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1、按有关规定,学院不受理现金缴费。各系要做好通知工作,学生根据所在班级收费标准将学杂费足额存入学生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学智卡”,其中: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学生,预存720元住宿费;未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的学生,按缴费标准足额存入。
2、为保证代扣学杂费成功,各系要组织到位,指导学生在收费标准基础上多存10元,例如2015级语文教育专业的学生需存入4500(学费)+720(预收住宿费)+10元=5230元,银行扣取5220元学杂费;如是外宿生,开学后退还。
3、缴费成功学生的《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将11月底发放。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17-2018学年班级缴费标准
财务处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