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直属各部门:
根据年度财务预算与决算要求,为了做好2016年度学院财务年终决算工作,现将2016年度学院财务年终结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年终决算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6日,在此期间暂停对外办理相关业务。请本年度还有未报销相关经费的教职工加快经费报销进度,尽快按规定程序办理报账手续。
二、在财务处借有款项未回来结账的部门和教职工,请于12月1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报销结账手续。
三、根据汕尾市财政局的有关规定,对中央和省补助的专项资金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财政将按制度规定收回相关资金不再返还。请各项专项资金负责人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及时办理报账手续。
四、涉及财政专项资金直接支付的设备采购项目,请于2016年12月10日前完成验收手续并把支付资料按要求报送财务处,以免因年末时堆积过多报销项目不能及时处理,导致经费不能按时支付和资金浪费。
财 务 处
2016年11月14日